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乡镇(街道)财政所的通知》(西编委发〔2017〕32)文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职能已于2018年1月移交所在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员暂交乡镇管理,随后由人社部门调整。
因乡镇与区直事业编制不能跨层级调整,所以原乡镇财政所人员全部占用乡镇空余事业编制。但因董志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空编,对于董志财政所安置的7名工作人员不能占编的问题,将在全区乡镇事业单位中进行空编余缺调剂,以保障原董志财政所7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养老保险审核。
庆阳市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