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区扶贫办完成了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更新工作。
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是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完善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指导思想。今年以来,区扶贫办按照项目库编报程序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更新储备2018年计划列入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63项(次),概算总投资13698.53万元。
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库原则:1.坚持聚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需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与脱贫攻坚无关的行业搭车项目不得列入脱贫攻坚项目库。2.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3.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4.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